协议版本: 2022年 11月 25日
签署须知: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天翼视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与合作方(以下或称为“您”)就您入驻天翼视联开放平台有关的事宜所订立的有效合约。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达成一致,成为“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开放平台的合作方。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上现有及将来可能发布并采取合理途径通知的协议、业务规则、管理规范等内容。
1.1.1 能力开放平台:由 “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 所拥有 https://open.ctseelink.cn 网站及相关页面。
1.1.2 合作方:指您,按照开放平台流程经有效注册、申请后,通过开放平台进行审核通过后的合法平台用户。
1.1.3 应用:指您基于开放平台所开发的软件或服务。本协议所称“应用”均指您发布并展示于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的主应用。
1.1.4 应用ID:指您在开放平台上所创建的项目应用的身份标识,全局唯一的一个字符串。需要注意的是,合作方和应用是一对多的关系,即一个合作方可以创建和管理多个项目应用。
1.1.5 应用key:应用的密钥,一般配合应用的ID一起使用,用来验证应用的合法性。
1.1.6 RSA公钥: 应用的公钥,用来加密通过能力开放API服务返回的响应信息,用户通过RSA工具生成对应的公钥后需要在“应用”配置中写入。
1.1.7 RSA私钥:应用的私钥,用来解密通过能力开放API服务返回的响应信息,用户通过RSA工具生成对应的私钥后自动在应用中生成。
1.1.8 能力开放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开放平台为第三方应用接入提供的编程接口,具体接口说明,参见API文档列表。
1.1.9 平台管理员:指注册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的人员,注册平台账号的人员首先要通过天翼账号登录。
1.2.0 运营管理员:指由平台管理员授权的项目应用运营管理账号。
1.2.1 开发者:指项目应用的开发工程师账号,一个应用最多可以有20名开发账号。
1.2.2 授权:开发者如需对应用的配置信息进行更改,则必须经过运营管理员或平台管理员的同意,由应用的运营管理员/平台管理员是否同意更改应用的配置信息的操作称之为授权。
1.2.3 企业主:指您通过天翼云眼业务平台创建的企业主账号。
1.2.4 企业主授权: 您所开发的应用想要访问企业主的设备信息,则必须经过企业主的同意,由平台管理员或应用管理员发起给应用添加企业主账号,企业主是否同意访问名下设备的操作称之为企业主授权。
2.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以下称为平台服务)均受本协议约束。
2.2 您应当在使用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协议内容,对于协议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平台咨询。但无论您事实上是否在使用平台服务之前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内容,只要您使用平台服务,则本协议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平台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2.3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2.4 平台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2.5 我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并通过开放平台发布公告。同时,因本平台进行调整、升级、扩容等措施而导致服务中断、延时、修改不视为我方违约。
3.1本协议是您与平台之间关于用户使用平台相关服务所订立的协议。“平台”是指平台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
3.2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是指平台向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视频流、转码流、图片流和AI消息流及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
3.3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补充协议,且您在使用平台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统称为“单独协议”)。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单独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时效力规范时,以“单独协议”中描述的规则为准,本协议同时作为辅助补充;您对前述任何业务规则、单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本协议全部的接受。
4.1注册者资格。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平台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平台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账号,并保留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的权利。
4.2 注册账号的渠道。您可以通过 https://open.ctseelink.cn 注册成为天翼视联能力开放的合作伙伴。
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是基于中国电信的第五张基础业务网 “天翼视联” 打造的 “视频云+网+平台+终端”的视频核心能力,基于云化高可用底座架构、出色的视频处理技术和AI能力,开放视频流、转码流、图片流、AI消息流等能力,适用公网、专网等多场景行业SaaS应用开发与项目集成。 深化生态合作、延伸行业应用服务,赋能合作伙伴共建视联网生态繁荣。
4.3 您完成申请注册程序后,依照平台的业务规则获得使用权。
4.4 无论您通过何种方式注册平台,均受本规则约束。
4.5 用户信息
1. 您保证在使用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产品服务期间您所填写、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详尽、准确,能满足我们向您提供服务的需要。若您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您应及时修改相应信息以保证服务的准确性。若您提交的信息中有虚假、不准确等内容,导致无法提供服务的,我们有权暂停向您提供服务,直至您提交正确的信息。若因您提交信息虚假、错误造成损失的,我们不承担责任并有权就您因此对相关方造成的损失要求您承担赔偿责任。
2. 您应当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平台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平台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3. 平台与用户一同致力于个人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平台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您的同意,平台不会向平台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账号安全
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平台账号和应用相关重要配置信息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平台账号与密码、密钥。平台不承担因用户泄露平台账号密码,应用密钥而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您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平台;(b)您确认在每个应用对接阶段,正确安全的将应用对接的重要信息提供给开发者,开发者如需对应用的配置信息进行更改必须通过平台管理员/运营管理员角色确认授权后才可更改。
第一条 合作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指南》及《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条 合作方保证不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 合作方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合作方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12、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侮辱性的内容;
13、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14、对性行为、性过程、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15、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少遮盖物的内容;
16、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17、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漏点等内容;
18、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19、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20、如发现您或第三人反映您可能存在上述所列的情形或其他问题,我方有权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我方认为合适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相关信息,删除应用或停止对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并可要求您提供真实主体信息并授权服务商公开。
第五条 合作方应健全各项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终端均安装防病毒软件;
2、工作账号实名,妥善保管密码,不设置弱口令;
3、更换服务人员时,及时通知贵方停用相关账号权限;
4、未经贵方授权,不在相关系统中部署无关应用及开放端口服务;
5、如实记录关键操作日志。
第六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合作方应承诺: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的,合作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对贵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及与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合作的客户端,版本更新及其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URL/IP地址等信息须向贵方备案,得到书面回复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合作方承诺对合作期间获得或收到我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系统、用户信息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贵方书面同意,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人员组成、技术指标、数据库、配件中心、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文档、软件源代码、用户信息、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第八条 合作方承诺向我方提供的保密及运营资质证明、信用情况、数据安全评估报告、数据安全事件档案等信息真实有效。在合作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我方关于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获取和使用相关数据以及用户个人信息,在获得我方及用户个人信息主体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再实施数据获取或采集工作,并在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明确数据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告知用户拒绝提供的后果。如我方针对合作方共享的数据、合作过程中采集或涉及的用户个人信息,超出原使用范围或使用目的发生改变,我方将再次书面征求合作方及用户的授权同意。
2、承诺承担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如对于合作过程中收集、传递、共享的数据及用户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绝不未经同意改变数据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绝不缓存、窃取、泄露、滥用、非法向他人提供相关数据及用户个人信息,绝不对加工后的数据还原成原始数据,绝不让非合作业务相关人员接触相关数据。我方将根据合作方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制定合作中的数据安全保护策略,落实相应保护责任,接受合作方的安全监督和审计检查。
3、承诺采取的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措施覆盖且不限于以下方式:设立数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审查人员,建立数据安全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数据操作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做好日志留存,定期进行安全审计;严格遵守我方接口安全管理要求,不自行确定查询范围,不超出约定的范围与时限使用接口;合作中不通过私插U盘等外设拷贝设备复制或转移任何数据;对合作中可接触合作数据的公司员工,我方将与其签订个人安全保密承诺书,如相关员工涉及转岗或离岗,我方将提交该人员转岗或离岗申请书,在获得合作方签署转岗或离岗审批意见后,再允许其转岗或离岗。
4、未经我方同意,合作方绝不与其他合作方交换数据,若同一业务涉及多个合作方的,未经数据发送方同意,不与合作方之间进行数据交换。对于合作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且绝对不向境外提供。合作终止后,按相关约定或协议要求销毁合作相关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原件和备份),不以任何方式留存任何合作过程中涉及的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并留存数据销毁日志记录。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我那方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 合作方应积极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设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和联络人,加强从事信息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漏洞隐患,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第十条 合作方承诺当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通知我方。我方有权采取紧急措施,以保证网络安全。
第十一条 合作方承诺与我方合作的相关业务接受公安等监管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实主动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积极协助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二条 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方有权在不通知合作方的情况下暂停、停止业务直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用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我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含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合作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且如因合作方未遵守协议造成我方向第三人赔偿或行政处罚的,有权向用户或合作方追偿或直接在待结算费用中扣除。
第十三条 合作方收集、储存、处理和使用数据和信息规范条款,不得违反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现违规使用我方可要求其立即删除或代为处理并由其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6.1 如果您对平台采取的措施有异议或在使用过程中有其他问题的,均可联系平台客户服务部门处理,我们会给予您必要的帮助。
7.1 客户明确同意使用天翼视联能力开放服务的风险由客户承担。平台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平台将尽力维护客户使用天翼视联能力开放服务的合法权益,但不担保天翼视联能力开放服务一定能满足客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真实性、稳定性、正确性。对客户使用该等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中国电信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客户理解并接受下载或通过相应产品服务取得的任何信息资料取决于客户自己,并自行承担系统受损、资料丢失以及其它任何风险。能力开放平台对客户在互联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交易进程、招聘信息等,都不作担保。
7.3 中国电信对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来自:不正当使用天翼视频联能力开放服务及其相关应用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类似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服务或客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7.4 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对本项服务下涉及的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电信通信网络的故障、技术缺陷、覆盖范围限制、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客户所在位置、客户关机或其他非天翼视联能力开放技术能力范围内的事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资料丢失、出现乱码、错误接收、无法接收、迟延接收不承担责任。
7.5 平台保留判定客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本服务条款要求的权利,如果客户违背了本服务条款的规定,能力开放平台有权中止或者终止相应天翼视联能力开放服务。
7.6 转户规定:如果客户将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号码转让给他人,请客户提前自行提前处理通过能力开放服务平台注册的相关平台账号和应用服务(含平台账号、运营管理员账号、开发者账号)。平台不承担由此引发的客户数据丢失等责任及纠纷。
8.1 中国电信是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权利人。上述平台服务指的是中国电信、或其关联公司、或其授权主体等通过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分享、平台应用程序等功能、软件、服务等。
8.2 本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域名、商号、商标、文字、图形及图像、视像及声音和从相关许可方获得的信息,以及其他材料(统称“内容”)。
8.3 本平台所载内容均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或中国电信与用户另有约定外,用户不得以商业目的对本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复制、分发、传送、显示、公布、许可、转让、销售或基于以上内容创建衍生作品的使用。如果用户违反法律规定或损害本网站和中国电信的利益,本平台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8.4 合作方在天翼视联能力开放平台提交或发布应用,合作方应享有其提交应用的完整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如应用中使用了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合作方应保证其已经获得了第三方的合法授权,否则因此产生的任何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责任均应由合作方承担。
9.1 本协议的解释与适用及有关争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我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